中心試驗室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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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2014-10-22
中心試驗室職責
1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、政策、法規,貫徹執行《質量手冊》、《程序文件》。履行合同條款,對原材料、成品、半成品實施試驗檢測。
2、認真執行試驗規程、標準,深入現場,解決試驗中發生的有關問題。
3、負責指揮部試驗設備檔案的建立、檢定、校正、保養,并定期向公司試驗室和公司計量主管部門匯報。
4、負責有關試驗記錄、報告、表、簿的匯集、登記、編號、保存。
根據物資部門的委托,負責對本指揮部的工程材料進行試驗檢測,并出具試驗報告,保留有關試驗記錄,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項目隊傳遞檢測狀態信息,同時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物資試驗狀態的標識。
5、負責混凝土、砂漿配合比的設計、選定、發放、管理。負責混凝土和砂漿檢查試件的試驗檢測。
6、對分供方提供的樣品進行檢驗、試驗、評定,對其提供的技術文件進行可靠性驗證。并對業主提供的產品進行檢驗和試驗,并出具報告。
7、配合有關部門,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追溯及分析,參加不合格品(項)的評審及原因分析,對返工、返修的工程按規定重新進行多項試驗。
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最終檢驗、試驗,并負責提供竣工文件的所需要的試驗資料。
8、根據需要對有關的試驗項目進行統計分析、評審,定期向公司中心試驗室遞交統計分析報告。